潜江市文化旅游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12-31 00:00 来源:潜江市文体旅新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好的做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截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门户网站。年初,我局在“潜江市文化旅局”网站(http://www.qjwhj.gov.cn//),在网站首页对照新闻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党务政务公开、旅游潜江等栏目,累计发布各类信息近225条。

(二)文化工作简报。通过编辑《文化工作简报》,将单位工作予以公开宣传,全年共编辑《文化工作简报》37期,发布信息80余条。

(三)开设政务公开栏。在机关开设政务公开栏,接受群众监督。

(四)全年累计在潜江日报、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各类信息11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局201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本局2014年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不予公开”的0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好的做法

(一)领导重视,完善组织机构。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安排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二)强化教育培训,注重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在系统内主要是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办公室培育信息公开的良好意识,要求局属各单位安排能力强的同志送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岗位上来,加强信息工作的队伍力量,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基础人才保障。

(三)创新载体,拓宽公开渠道。主要选择网站、工作简报等载体做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特别是把我局政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满足政务信息公开和便民的需求。同时,进一步整合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信息服务效率。

(四)丰富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重点抓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的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惯例、不公开为特例”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好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核,对于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为被动,公开不够及时。今后,我局将按照省、市、县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一是继续加强载体建设,进一步充实和丰富“潜江市文化旅游局网站”、《文化信息简报》的内容。二是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工作,组织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持续、深入地做好《条例》学习培训工作。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我局将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专业性强和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务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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