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4-04-11 15:57 来源:市文旅局

为充分发挥潜江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有效整合现有资源,集中力量推进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4月10日,潜江市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要求和全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暨全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审议了《潜江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对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文物普查是科学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的基础工作,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开展文物普查工作,摸清全市历史文化遗产家底,夯实文物保护工作基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把文化遗产保存下来、保护起来,意义重大,使命光荣。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从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战略高度,从大力推进全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全局高度,认识到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咬定目标,主动作为,牢牢把握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重点,积极解决工作难点,确保高效推进。要强化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能,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做好文物普查的强大合力。

本次文物普查范围涵盖潜江市域内地上、地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本次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个阶段进行,全市将建立健全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

潜江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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